发布时间:2024-09-09 10:29:06 浏览:
本报讯(记者陈静实习生李尹夫)昨日,市卫生局公布了5月发生在我市的9起食物中毒事件,其中,6起发生在餐饮单位,3起发生在家庭(含1起重大食物中毒),共导致336人中毒,1人死亡。
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称,发生在餐饮业的6起食物中毒事件分别为:5月1日,荣昌县华东大酒店因沙门氏菌感染致49人食物中毒;5月1日,万州五桥隆鑫酒楼原因不明12人食物中毒;5月1日,沙坪坝区陈家桥天和园酒楼因副溶血性弧菌致26人食物中毒;5月2日,合川市合川大酒店原因不明76人食物中毒;5月4日,合川市威格城食府因大肠埃希氏菌感染致85人食物中毒;5月29日,璧山县祥瑞大酒店因细菌性感染致51人食物中毒。
发生在家庭的3起食物中毒事件(含1起重大食物中毒)分别为:5月16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金家坝刘应永家因误食毒蕈致5人食物中毒;5月23日,开县王兴华家自办宴席,因细菌感染致28人食物中毒;5月31日,长寿区八颗镇何诗英家因误食亚硝酸盐致4人中毒,其中1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对发生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物中毒事故,卫生行政部门将在调查取证后予以处理。
又讯市卫生局昨日还向媒体通报了我市5月份的法定传染病疫情。据统计,5月全市按规定报告的27种法定管理传染病共发生9833例,其中死亡7人。
本报讯有关专家提醒市民注意,夏秋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因此,特别提醒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与市民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意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的发生:
1.要保证食物卫生、安全,不要采摘、拣拾、购买、加工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以及不认识的野生菌类、野菜和野果。
2.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农药、杀虫剂、杀鼠剂、消毒剂和亚硝酸盐等不要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避免被误食、误用。
3.加工、储存食物时,要做到生、熟分开,隔夜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4.家庭自办宴席时,主办者应了解厨师的健康状况,并临时隔离加工场地,避免闲杂人员进入。
5.如发生疑似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封存相关食物,并立即报告当地卫生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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