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0 01:49:02 浏览:
食品安全无小事。某些不法商家为了追逐利益,不惜铤而走险,非法销售添加了西地那非成分的保健品,对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西地那非是一种血管扩张剂,属于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不当服用可能引发心脑血管方面的严重食源性疾患,也可能会对神经系统造成伤害,已被列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中,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使用。
2019年至2022年7月,彭某某从他人处购进“天然活肾素”“新版痛风特效药”等相关产品,在明知没有任何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下,在安宁市某农贸市场摆摊售卖,后被现场查获。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查获的产品进行现场清点及检验认定,彭某某销售的32种“天然活肾素”等食品中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销售的14种“新版痛风特效药”等药品均为假药。
安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销售假药,其行为已触犯国家刑律,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以及销售假药罪,判处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本案涉案物品(保健品、药品)依法予以没收;被告人彭某某非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购买保健品、药品时一定要仔细鉴别,到正规医院、药店进行按需购买,同时注意提高对有毒、有害食品危害性的认识,切莫轻信虚假宣传;也警示各位食品生产经营者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绝不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避免让自己身陷囹圄还要承担罚金,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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