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2 11:46:08 浏览:
“整盆肉都是臭的”!近日,云南昆明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指提供变质肉给学生食用,引发社会关注。
据报道,10月16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的学生家长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学校食堂疑似使用变质猪肉,危害学生身体健康。
学生家长发布的视频显示,家长们聚集在学校食堂后厨工作间内,工作台上摆放着几个不锈钢大盆,每个大盆中都装满了肉。“这个闻着更臭,你们来闻闻到底有多臭。”一家长戴着塑料手套从盆中抓起一把肉说道。还有家长对食堂工作人员说:“整盆肉都是臭的,我看你们怎么炒给小孩们吃!”“你们良心不会痛吗?”
10月17日下午,校方组织众多学生家长进入学校阶梯教室,与家长面对面沟通对话。
现场有家长表示:“我们认为,餐饮公司法人此刻应该出面给出正面回应,食堂工作人员也应对所有孩子道歉。除了道歉,也应该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他进一步提议,之后应该让家长参与到学生的生活管理中,直接让所有家长轮流参与食堂饮食管理的监督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然而据报道,现场视频显示,在家长想要提出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该校董事长无视现场家长,插兜离开现场,引发家长不满。
10月17日,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官渡区教育体育局联合通报,表示已对食堂食材进行查封,并组织开展检测、溯源工作。
10月19日深夜,“昆明官渡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了对“臭肉事件”的调查通报,通报中确认了猪肉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食堂承包存在问题,并对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涉事企业、相关单位和干部开出了“罚单”。
通报显示,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被免职,承包商被停止经营,并处以578万元罚款,校方被罚款10万元。除了涉事校长被免职,该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也被停职检查。
10月20日,人民网网络评论部发文称,一盆臭肉,不仅“熏”得家长怒火中烧,义愤填膺,也“熏”倒了校长和多名官员,发人深思。
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这是导致此次事件的一个重要原因。涉事企业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为何能够承办学校食堂?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孩子成长、事关家庭幸福、事关国家未来,更需高度重视,不能有闪失,不能掉链子。而此次出事的学校,恰恰缺乏最基本的责任意识,在很多地方都暴露了责任缺失的问题。
10月17日,学校与家长代表们召开了见面会,但家长和网民的疑问不但没有得到解释,反而引发更多的疑问。
据顶端新闻,“臭肉事件”并非首次出现在长丰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早在今年六月,高一某班多位学生就曾跟家长和老师反映,近两周在学校吃饭会腹泻,班上好多同学也反映这个情况,“盖饭、米线都会。”
还有家长表示自己的女儿在学校吃饭出现腹泻,但十一假期在家吃饭就没有拉肚子,返校后又开始腹泻。
在“臭肉”事件刚被曝出来时,就有家长在社交平台发文反映称:“家委反映过很多次,都被年级主任压下来了,这次看他们怎么说。”
学生家长李女士称:“家委会曾多次到学校交涉,要求食堂提供营养饭菜给学生,有一次还把校长请到食堂落实,后来还是不了了之,家长们非常愤怒。”李女士说,10月15日,有家长再次进入学校食堂,与食堂经营人员交涉食材有问题,结果被学校压住了。
据春城晚报报道,涉事学校部分家长对“异味”这一说法并不买账。一位家长直言:“‘异味’和肉臭了是两个概念,现在是肉臭了,而且味道明显,说明肉已经变质了,这严重影响了孩子们的健康。”
记者从部分家长口中获悉,学校分为初中和高中部,学生们的午餐和晚餐都在学校用餐,每餐费用为14元。“之前就有不少学生出现肠胃不适的情况去就医,是家长不断排查才怀疑到学校的餐食上。直到有家长进了学校食堂才发现肉品有问题。”一位家长愤慨地说。
“我家女儿今年初一,入学才1个半月,就已经拉肚子两回了意昂3官网,学校食堂的餐饮安全问题真是让人担心。”一位家长说。
问题肉品是否对学生健康造成影响?有不少家长担心这一问题已经持续一段时间。
面对家长们的质疑,有学校的老师向家长们解释称:学校的食堂在不久前刚刚更换了承包商,仅一个半月时间。老师与学生们一直是吃的同一餐食。在发现问题的当天上午,学校就停餐了,并更换了新的餐食配送单位。
对老师们“师生同餐”的说法,有的家长并不认可,并提出了质疑。一位家长表示:“昨天的晚餐是由其他餐饮配送公司提供的,但晚饭吃得特别晚,我们家委会的家长晚上8点多来学校时,还有同学在吃饭。而且实际上,学校食堂的老师和学生是分开吃的,跟学生不是一个食堂。”
这些“臭肉”是如何出现在食堂里的?食堂承包商在里面经营了多长时间?学校每年收取承包商多少承包费用?学校是不是将承包商的利润空间压榨得非常小,导致承包商使用“臭肉”?这件事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学生们以后用餐到底何去何从?家长们急切地提出一连串问题,要求学校和主管部门给出明确答复。
早在2019年3月,教育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在第三章“学校职责”第十三条中,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该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之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在2024年广东省两会上,民革广东省委员会集体提案“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指出,由于供应链不透明难以追踪食材的真实来源,增加了食品被掺假、掺杂或受到其他形式污染的风险。建议建立透明的食材供应链制度,确保食材来源清晰、可追溯;加强食堂卫生管理,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学校、家长、学生三方参与定期的食堂卫生检查;强化监管力度,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落实最严肃的问责机制。
若想让校园食品安全防护工作更加到位,有关方面仍需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杜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首先,各校园应该坚持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使其切实了解学校食品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倒逼其重视食品安全,履行主体责任。其次,各校园应该从严格承包经营行为管理、规范大宗食材采购、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规范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等环节着手,全面落实落细管理举措,以求明确学校管理责任。
最后,各地应该不断健全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各部门管理责任,加强风险监测与营养健康监督工作,强化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健康成长,怎么重视都不为过。将各方责任落实到位,共同筑起校园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才能让校园餐成为放心餐、良心餐,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资料来源:九派新闻、春城晚报、海报新闻、上游新闻、顶端新闻、“昆明官渡发布”微信公众号、贵阳网、昆明日报、人民网、央广网,部分内容来自羊城晚报记者 蒋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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